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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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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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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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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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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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瘟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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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-125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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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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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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紋枯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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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-125克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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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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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(shù)要求:
1、在水稻稻瘟病、紋枯病發(fā)病初期施藥。2、大風(fēng)天或預(yù)計1小時內(nèi)降雨,請勿施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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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:
本品為低毒、內(nèi)吸性殺菌劑,具有較好的預(yù)防和治療作用,具有懸浮率較高、粘著力較強(qiáng)、較耐雨水沖刷的特點(diǎ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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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.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間隔期為30天。每季最多使用次數(shù)不超過2次。 2.不可與含銅制劑及呈堿性的農(nóng)藥等物質(zhì)混用。 3.使用本品時應(yīng)穿戴防護(hù)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藥液。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和飲水。施藥后應(yīng)及時洗手和洗臉。 4.孕婦和哺乳期婦女避免接觸。 5.遠(yuǎn)離水產(chǎn)養(yǎng)殖區(qū)用藥,禁止在河塘等水體中清洗施藥器具,避免藥液污染水源。 6.建議與其他作用機(jī)制不同的殺菌劑輪換使用,以延緩抗性產(chǎn)生。7.用過的容器應(yīng)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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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本品經(jīng)口中毒出現(xiàn)頭昏、惡心、嘔吐等癥狀。如接觸皮膚和濺入眼中,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。不慎吸入中毒,立即轉(zhuǎn)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,保持呼吸暢通,必要時做人工呼吸。如誤服立即攜帶本標(biāo)簽送往醫(yī)院對癥治療,可以洗胃、導(dǎo)瀉(洗胃時注意保護(hù)食道和氣管),不能引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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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(yùn)輸方法:
本品應(yīng)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(fēng)、防雨處,遠(yuǎn)離火源或熱源。置于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糧食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(yù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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